交易登记号:10GC04021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8-2015年)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投资〔2008〕2097号文 审批,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设计SJ1201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宁波市。
2.2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起点为东环南路站(不含),终点为长江路站。线路基本走向为:东环南路站~五乡西路~五乡站~宝幢站~邬隘站~大碶站~松花江路站~中河路站~长江路站。
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3.445km,平均站间距2.919km。东环南路站至五乡西站采用地下线,五乡西站后设置过渡段,过渡段后沿萧甬铁路北仑支线一侧前行,在既有铁路和规划铁路南侧以隧道的形式穿越育王岭。在规划的新安江立交一侧前行,线路出邬隘站后继续沿着规划钱塘江南路前行,在规划的凤凰山路线路向东偏转至泰山路,设置二期终点站长江路站,站后接出入场线,接朱塘村停车场。其中:地下线1.95km,穿山隧道1.3km,高架线19.795km,地上地下过渡段0.4km。设车站8座,其中地下站1座,高架站7座。
线路设计通过能力为不小于30对。采用目标速度为80km/h的国标B2型车,初、近、远期6辆编组。配置通信、信号、综合监控、供电、售检票等车辆运行和运营服务所需的机电设备系统。1号线二期工程设朱塘村停车场1座,大碶主变电所1座。
2.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的总体设计、设计总体、总包管理、单项设计、专题研究、外部电源及主变电所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勘察监理、地形修测和管线详查、建(构)筑物调查和地下障碍物详查。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工作贯穿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联调、试运营各阶段、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2.4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
①总体设计阶段:2011年3月完成总体设计;
②初步设计阶段:2011年5月完成初步设计;
③施工图设计阶段:2011年10月完成土建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配合:自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
⑤后续配合工作:工程试运营满二十四个月并通过国家竣工验收。
(2)工期安排
1号线二期工程计划2011年12月开工,2015年建成试运营。
上述设计周期和工期安排如与招标人调整并报批的工程总筹划不符,以后者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调整设计工期,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同步调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人的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
(1)须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同时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
(2)须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资质,否则勘察监理工作需分包给具有以上相应勘察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
(上述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至少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轨道交通工程1个类似设计总体总包管理的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
3.1.3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
须具有 高级工程师 资格,至少担任过我国境内轨道交通工程的类似设计总体的负责人或类似设计总包管理的负责人的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或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投标人或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任意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11月22日至 2010 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 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未办理者请浏览宁波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原件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购买者开具招标文件款收据。招标文件款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处凭收据领取。有关资料(光盘)一份,请到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988弄8号706室领取。
4.3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需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 1 号窗口领取新的招标文件,无须另行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1月6日9 时 30 分,地点为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具体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668号412室
邮 编: 315016
联 系 人: 龙建兵、杨更平
电 话: 0574-83882831、83884520
传 真: 0574-83882835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江东支行
账 号: 30010122000041676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988弄8号706室
邮 编: 315016
联 系 人: 黄银耀、王力
电 话: 0574-87689053、87302750
传 真: 0574-87302750
邮 箱: nbgd@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3101983679050029652